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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巡礼】新疆高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部署类案推送系统 致力于解决“类案不同判”的问题

尹志远 智慧法院进行时 2022-11-27


智慧前言


随着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步入深水区,“类案不同判”现象成为改革中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号召,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招才引智,用前沿科技赋能审判工作,致力于解决“类案不同判”的问题。


为避免出现“类案不同判”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全院部署类案推送系统。该系统包括PC端、APP端和Word插件三个检索平台,分为自主检索、要素式检索和自动检索三个检索阶段,能够满足法官对不同的检索工具和不同检索方式的使用需求,使检索更加便捷,缩短法官检索时间,大大提升法院工作效率。



1

自动检索阶段

系统以插件的形式嵌入到Word中,法官在书写文书时,即可使用自动检索功能。自动检索有三种方式,分别是智能推送、案情检索和以文搜文。系统可对文书内容进行智能分析,自动将文书中的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的关键信息进行提取,并以标签的形式展示,根据标签在海量文书中自动推送类案,既无需法官操作,也不会影响法官写作,真正做到不增加法官的任何工作负担,为法官提供便利。




2

要素式检索阶段

要素式检索阶段包含了民事、刑事、行政三大类案检索系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文书中的关键信息进行提取,以标签的形式展示,根据标签在文书中的位置和出现频率的不同自动调配权重,确定案例的类似度。并且所有的标签均由法律专业人士统一进行整理、归纳,每个类案标签关联数十种不同表述方式,能够保证推送案例的精准性。法官无需自主输入关键词,只需在类案检索系统中点选关键词即可达到检索目的,使用便捷、高效、精准。



3

自主检索阶段

系统支持区段检索功能,可提供精准的搜索服务。文书区段包含全部内容、本院认为、案件事实、裁判结果、争议焦点、标题、审理经过、当事人、原告诉称、辩方观点和诉讼请求。在检索案例时,选择想要检索的文书区段后,输入关键词即可检索。




在检索案例时,法官可将不同的关键词限定在不同的文书区段进行检索,并且可同时设定关键词之间的逻辑关系。除了关键词检索外,系统同时配有引用法条、案由、案号、裁判日期、文书类型、审理程序、审判人员、法院、公诉机关等检索条件。该系统实现了在一次检索中整合多种检索维度,进一步缩减数据检索时间。



4

检索报告

系统支持一键生成类案检索报告。法官在完成案例检索后,可根据需要将检索结果添加至检索报告中,系统将会根据法官添加的内容,自动生成检索报告,无需法官自己制作,从而减少法官工作量,提升法官的工作效率。













5

系统运行数据成效

该系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类案检索要求,既能提高法院工作效率,又能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截至2021年7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两级法院共有146位法官安装并使用了聚法类案推送系统,类案检索总次数达到29760次,平均每位法官进行类案检索203.84次。













今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将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高度,依托前沿科技、智能辅助软件,致力于解决“类案不同判”的问题,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与工作效率,为法院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保障。

作者:尹志远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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